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院现对下列设施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报价。
一、采购内容(项目编号:LY-ZCB-2025048):
1.采购内容:郎溪县人民医院全部区域内外广告宣传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
2.最高响应限价:20万元/年。
3.采购期限:1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一次。
二、采购明细:详见清单附件。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报价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就本次询价要求,在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之前向我院寄(送)投标文件,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快递只接收顺丰件!)。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本次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封口加盖公章。标书中必须包含产品报价、供应商资质等信息。
3、邮寄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人民医院老门诊招采办2室
收件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63-7012295
4、若各潜在投标人对具体细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沐主任7012555。
5、按清单项做出分项报价及总价,单价不得超过单项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报价包含材料、人工、设计、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供货要求:中标方对广告宣传从设计方案、布局,美观,合理等方面要主动拿出方案供院方参考。待接到院方通知后,必须于2小时内到达医院指定地点,协商并测量标识具体事宜。安装进度、完工时间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情况而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付款方式:待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后,由中标方商提供正式发票后,以实际发生量按季度支付货款。
七、定标方式:本项目为合理低价法,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最低价为第一中标人。在第一中标人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可顺延至第二章中标人。单项报价及总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按照清单附件中表2格式进行统一报价。
郎溪县人民医院 招采办
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