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范围: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除外)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医院等级
起付线
报销比例
支付限额
在职
退休
在职2000元/年
退休3000元/年
三级医院
400元/年
50%
60%
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个人先付部分—起付标准)×相应报销比例